2010年10月26日 星期二

本次研討會議事規則

一、論文宣讀時間每篇限15分鐘。
二、討論人評論時間以10分鐘一篇為原則。
三、自由討論時間內,主持人可自行斟酌,以即問即答或以綜合回答方式進行。
四、與會人員發言時,經主持人許可後請先自報服務單位及姓名。每一場次每人以發言一次為原則,發言時間每次以3分鐘為限。
五、按鈴規則:
(1)會議開始前2分鐘響鈴,請所有與會者入席。
(2)發表人:
l 第13分鐘按一聲提醒。
l 第15分鐘按兩聲提醒時間已到。
l 此後每隔1分鐘按一聲。
(3)聽眾發問:每人不超過3分鐘,時間到按鈴提醒。
六、發言後,請利用論文袋內附之發言條,將發言內容撰寫成書面稿,於該場結束後,擲交議事組人員。

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

研討會議程


2010東西對照與交軌研討會議程